陕总会协〔2017〕 4 号
陕西省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协会关于举办
2017年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为了满足高级会计人员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更新专业知识,适应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陕西省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协会分别于6月、7月、9月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江西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举办2017年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陕西省行政区划内(含中央驻陕单位)具有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大中型企业的总会计师、财务处(部)长,较大规模民营企业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均可报名参加。
二、培训时间及培训内容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培训时间6月4日~9日,江西财经大学培训时间7月3日~8日、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培训时间9月11日~16日,培训内容见附件1。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350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等),往返交通费自理。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省财政厅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参加集中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高级会计人员,视同完成本年度规定的继续教育内容,记入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
(二)凡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务必于每期培训班报到一周前报名并缴纳培训费用。培训费缴至陕西省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协会指定账户,转账汇款及交纳现金均可,报名表(见附件2)请发送至shanxicfo@126.com。确认报名成功以同时收到报名表和培训款项为准,报满为止。通过银行缴费请务必注明参加培训期次、单位名称、姓名。
(三)参加培训人员自行取道赴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江西财经大学、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路线可参阅附件3),按时报到并遵守国家会计学院培训学习有关规定,学习期间,不得私自外出,不得做与培训无关的事。培训人员请带会计从业资格证复印件一份。
(四)如遇特殊情况,培训日程、课目安排有所调整的,以实际调整或通知为准。
五、联系方式
可电话咨询(029-87616474、029-87618292),也可随时登录协会网站(http://sxcfo.sf.gov.cn/)查询培训信息。
邮 箱:shanxicfo@126.com
联系人: 赵庆明 谭维锋
汇款方式:户 名:陕西省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协会
开户行:交行甜水井街支行
账 号:611301075018150043124
附件:
1、陕西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日程表
2、陕西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表
3、赴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江西财经学院参考路线表
陕西省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协会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