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师(初级)专业资格认证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7-07-19 09:43:16

  

 

 

  

 

 

随着国家新一轮财税改革,企业办税工作越来越重要,这既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也是企业发展的需求。面临当前经济发展的形势,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其他经济组织应熟知国家税法,义务纳税的问题也越来越凸现。在校大学生在系统学习财务、税务理论的基础上,也亟待提高财务工作的感性认识,不断补充知识结构,以适应未来,面向社会。

201066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颁布实施,该规划是我国第一个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提出了到2020年我国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中国总会计师协会面向企事业单位和高等院校,开展税务会计师(初级)专业资格认证,以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推动办税财务人员队伍基础建设。

项目将税收政策知识与计税办税技能相结合,税务会计实务与企业税务信息化软件实际操作相结合,为企业事业单位培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懂得国家税收政策、税务机关税收相关要求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熟悉企业及个人所得税报税程序、能熟练进行报税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一、培训课程

总课时为46课时,全部实行网络授课。

培训科目

课时分配

《税务会计基础》

19课时

《企业办税实务及信息化应用实训》

27课时

 

二、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与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税务会计师(初级)专业资格培训与考试的,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专院校财税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的学生;

2、大专学历,从事财会、税务工作不满2年;

3、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财务税务工作不满1年;

4、中专学历,从事财务工作8年以上并且年龄在26

以上。

 

三、考试模块

考试题库开发由税务会计师(初级)项目专家委员会负责;统一考试由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负责并组织实施。

 

考试模块

构成

专业知识考试

税务会计基础

企业办税实务及信息化应用实训

 

 

考试内容与试题类型

 

考试内容

试题类型及分数

合格成绩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类型

分数

税务会计基础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判断题

 

150

 

90分以上

(含90分)

 

上午

9:00-11:30

企业办税实务

及税务信息化应用实训

 

 

四、考试方式、地点、时间

  1、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统一考试”的模式。符合申报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参加网络学习,并参加考试。考试采用现场纸质形式。

  2、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由各地项目授权机构进行申请,由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资格认证部根据情况确定。

  3、考试时间:

统一考试具体安排由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于本年度元月制定,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税务会计师项目网站(www.chinactac.org)。

 

五、证书与证书签注

考试成绩90分以上(含90分)为合格。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由中国总会计师协会颁发的《税务会计师(初级)专业资格证书》。

取得《税务会计师(初级)专业资格证书》者,必须参加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规定的继续教育培训,以维护证书的有效性。

《税务会计师(初级)专业资格证书》每两年签注一次。证书经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签注后方具有连续有效性。

证书获得签注的条件是:(1)个人提出申请;(2)完成规定课时的继续教育培训。

证书签注费标准为:100//次。

证书失效与注销

不符合签注条件未能签注或者到期未能办理签注的其所持证书自动失效。对失效证书,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将在协会网站和税务会计师项目网站予以公告。  

 

六、收费标准

1、税务会计师(初级)项目收费标准:880/人(不含教材费);

2、补考费100/人;

3、教材费60元。

 

七、项目信息及证书查询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网站(www.cacfo.com)将发布项目相关信息以及提供证书查询系统。

 

八、报名方式

1、税务会计师(初级)项目培训考试报名可以在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指定的授权培训机构进行;也可以直接在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税务会计师项目网站进行注册报名。

2、税务会计师(初级)项目培训认证,实行考生自愿申报原则。

3、申报时须填写《税务会计师(初级)报名申请表》,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学生证;交纳22寸近期蓝底免冠证件相片和电子版相片(相片背面写清申请人姓名)。

4、《税务会计师(初级)报名申请表》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税务会计师陕西省独家授权机构:

燃梦教育(西安燃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负责人:孟燃     联系电话:18182430858(微信同)

联系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稍门中贸广场15号楼4单元1217

联合招生:

陕西省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协会

联系人:李冰茹      报名电话13720418160

报名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五星街8号(省财政厅综合办公楼北150米路西)时光2000公寓10811   10812

上一条:陕西省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协会关于举办2017年(省内)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收缴2017年度会费的通知

关闭

当前位置: 首页>>工作动态>>活动通知>>正文
联系地址: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119号国贸大厦11楼
联系电话:029-87616474、87618292
技术支持:陕西省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协会  运维电话:029-87616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