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总会协 [2012]10号
关于举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及疑难问题解析培训班”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11月16日下发《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文件),已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8月1日起,试点范围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等10地。明年将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试点。
为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新精神、新要求,做好营业税改增值税转型前的准备工作,规划转型后的财税管理体系,我会定于2012年9月20-23日在杭州举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及疑难问题解析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 间:2012年9月20-23日(19日下午报到)
培训地点:杭州市华辰国际酒店(杭州市平海路25号)。
二、培训对象
各企事业单位的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及税务管理人员;财务骨干及其他管理人员;各单位审计、经营管理部门骨干及其他管理人员;建筑企业及相关企业管理人员;投资、会计师事务所等人员。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班邀请上海菊园经济发展中心常务副总经理刘玉明就“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政策解读、“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一些行业的影响及实例分析、“营业税改增值税”试行中的政策优势等内容进行讲解。
四、收费标准
培训费为每人2600元,含讲课费、资料费、场租费、考察费、食宿费等(往返交通费自理,可统一订购折价机票)。请参加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回执表》,并将培训款转入协会账户。报名截止9月14日。
联系电话:029-87618292、87639825、87616474。
附件:报名回执表 sxcfo.sf.gov.cn/files/123(1).doc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