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2023年度会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2 09:49:34

 

陕总会协〔2023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协会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按照陕西省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协会章程》和《会员会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即日起开展2023年度会费收缴工作,请各单位会员积极配合,及时缴纳。尚未缴纳以前年度会费的单位会员请一并缴纳,汇款时请注明缴纳年度。按协会章程》有关规定,连续两年不交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年度会费标准:副会长单位5000元、常务理事单位3000元理事单位2000元、会员单位1000元。

      请各会员接到通知后,及时将会费汇至协会账户,秘书处收到款项后,即向缴款单位开具会费收据并发送至邮箱(需先开具会费收据的单位请与秘书处联系索取)。

      开户名称:陕西省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协会

      账    号:611301075018150043124

      开户银行:交行甜水井街支行

      联系电话:029—87618292、87616474、87639825

陕西省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协会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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