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社局全面深化会计基础工作优秀单位创建活动

发布日期:2013-05-06 17:39:00

通讯员 许哲为进一步发挥财会工作服务人社事业创新突破发展的职能作用,夯实宝鸡“大社保”体系建设基础,近期,宝鸡市人社局制定方案下发专门通知,积极开展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深化优秀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提升财会职能,强化基金监管,夯实会计基础工作,力争在前期创建合格单位100%的工作基础上,再用2年时间实现局机关、局属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单位优秀率不低于70%的目标。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市人社局深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科室和各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组织实施等相关日常工作。要求局属各单位提高认识,科学制定深化创建工作方案,充实创建活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考核标准,强化激励约束,务求深化创建活动取得新成效。
二是组织学习,强化培训。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开展财会法规业务培训,及时更新会计人员知识结构。举办人社系统财会法规和基金监管知识竞赛,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水准和操作技能。广泛开展会计从业人员“四个一”学习活动。即每天学习业务1小时,每周学习财经法规制度1部,每季度撰写1篇业务工作心得,每年撰写1篇财会专业文章。
三是开展调研,广泛交流。通过“财会学习角”、“财会沙龙”、网络“财会交流群”等途径,定期组织会计从业人员开展业务探讨和工作交流,提升工作水平。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财会人员赴基层开展业务调研交流,促进开展。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学习系统内外、基层单位、外地财会和基金监管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
四是完善制度,规范规程。进一步修订完善局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相关规定,健全社保基金监督有关办法和实施细则。整理制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资料汇编》,集中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办法、考核标准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为人社系统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供操作蓝本。指导局属单位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管理特点的财会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使各项财会和基金监管工作在法规制度框架下运行。
五是健全机制,强化监督。坚持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作为局系统加强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内控建设、资产管理、“小金库”治理、社保基金监管等工作的重要基础和抓手,以会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的新成效促进各项工作开展。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基金监管等重点岗位、重点对象、重点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违反财经法规的违法违纪行为。加快会计信息化建设,推进财会核算软件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管理等系统的实施应用,做好部门预决算等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是加强指导,提升合力。加强会计职业文化建设,采取学习先进、品读经典、主题征文、演讲交流和会计格言等形式,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和弘扬“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组织财会人员积极参加“三亮三比三评”为民服务活动,提升职业素质,树立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人社工作刊物的作用,广泛交流和宣传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新成效和新经验。
七是总结考核,激励保障。坚持从人力、财力、物力上对会计基础工作给予支持,并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纳入局属各单位共性目标任务予以考核。同时,局深化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局系统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创建活动进行检查考核,确定“等次”,进行表彰奖励。鼓励提升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对取得会计相关资格的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一次性报销报名费、考试费。择优选调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干部到会计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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